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

對於【同志婚姻】與【性別平權運動】


【對於同志婚姻與性別平權運動】


我們有※四個尊重※

1. 我們尊重每個成年人可能不同的性別傾向。

2. 我們尊重同志也有真愛,同志不等於性行為混亂。

3. 我們尊重每個成年人,
只要在合法範圍內都有性自主的權利。


4. 我們尊重每個成年人,
對於家庭責任有不同的經營態度與方法。


畢竟每個成年人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前提下,
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。


但是我們有※兩個堅持※

1. 我們堅持 或有 不同性別傾向,
但只有男/女兩種性別。

2. 我們堅持捍衛傳統的家庭價值,
正確的價值並不會隨著時代改變。



所以我們有※三個反對※

1. 我們反對
用法律方式改變性別與婚姻的定義,
但是可以針對願意互相忠貞的同志伴侶,
修改必要的法律條文,
來滿足他們實際的需要。

2. 我們反對
十二年國教針對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,
於課綱教導極具爭議的性別平權運動與多元成家方案,
也反對鼓勵誘導學生參與

3. 我們反對
對於雖具有性行為能力;

但缺乏承擔性行為後果能力的青少年,
鼓吹教育性自主權,
因為那是未婚懷孕與墮胎的幫兇,
也間接造成嚴重社會問題。





我們這些堅持與反對無非是要建構健康的社會

『健全的家庭是社會與國家的根基』

家庭體系與價值的崩壞帶來的
不只是個人或個別家庭的災難


更是整個社會的沉重負擔
進而會影響國家社會的永續發展

「信心希望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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